城步新聞網4月17日訊(通訊員 李悅 肖麗艷)近日,城步消防救援大隊持續對轄區進行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位于城步嘉年華小區首層門廳處一臺電動車違規停放。
該大隊監督執法人員立即通知車主,責令予以改正,并針對該違法行為,結合近年電動車違停造成的火災案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湖南省城鎮居民住宅區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規定》相關條款進行了現場普法。車主王某為該小區居民,在疏散走道內停放電動自行車的行為違反了《湖南省城鎮居民住宅區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規定》 第十一條第五項之規定,大隊立即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實施警告處分,并要求立即改正。
該大隊監督執法人員要求物業管理部門要及時向業主傳達近期發生的電瓶車火災事故及電瓶車停放充電相關規定,張貼警示提示標語,嚴禁商戶業主將電瓶車推進電梯。下一步,該大隊將加大專項整治力度,嚴查電瓶車違規停放樓道、違規改裝、違規充電等行為。同時,鼓勵廣大市民積極舉報身邊的電瓶車消防安全違法行為。
來源:城步融媒體中心
作者:李悅 肖麗艷
編輯:伍玉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