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新聞網3月12日訊(通訊員 李悅 肖麗艷)近日,城步消防救援大隊執法人員依法對轄區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發現儒林廣場居住居民成某違規停放電動車占用安全出口,影響人員疏散,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二款之規定,給予成某警告的行政處罰,已對成某當場訓誡。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火災發生時重要的生命通道,任何單位和個人不能占用、堵塞疏散通道,鎖閉安全出口,更不能將電動車停放在疏散走道、安全出口以及樓梯間,因為電動車一旦發生火災,會迅速燃燒并引燃周邊可燃物,且伴隨爆炸、高溫煙塵、有毒煙氣。消防部門提醒廣大市民: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請您將電動車轉移至安全區域停放或充電,共同營造安全的生活環境。
來源:城步融媒體中心
作者:李悅 肖麗艷
編輯:伍玉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