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新聞網4月1日訊(通訊員 蔣俊 吳擁軍)清明將至,西巖司法所針對節日期間人員流動多、糾紛多發的特點,結合鎮轄區實際,秉持“預防為主、綜合排查、提前化解”的原則,大力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及時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消滅在萌芽狀態,切實維護好社會大局穩定。
為防止農村宗族矛盾、土地山林權屬矛盾、墳山邊界矛盾等集中爆發,該司法所采取早部署、早通告、早發動、早排查、早預防措施,主要是通過與各村(社區)召開座談會以及實地走訪了解近期各村(社區)存在矛盾糾紛情況、是否存在涉穩隱患。對存在矛盾糾紛隱患的村屯,司法所工作人員及時進一步了解相關情況,重點關注因墳地糾紛帶來的集體性糾紛隱患,做到“早預防、早發現、早處理”。對于存在重大風險隱患的矛盾糾紛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防止發生群體性事件,做好應急預案,將可能造成的社會影響降到最低。同時對以往已調處的墳地糾紛進行回訪,了解是否還存在后患,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第一道防線”作用,把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消除在基層。同時,結合法治宣傳工作走村入戶開展排查調處工作,堅持“鎮不漏村(社區)、村(社區)不漏組、組不漏戶、戶不漏人”的原則,針對可能出現的隱患逐件制定維穩應急預案,對極易發生事故的重點地段分工專人負責,切實把矛盾糾紛消除在萌芽狀態,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糾紛不激化,矛盾不上交”,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各種矛盾糾紛,防患于未然。
據悉,西巖司法所深入貫徹“調解優先”的原則,充分發揮“背包式”人民調解工作法的優勢,主動下沉、深入群眾,進行矛盾糾紛摸排梳理,及時掌握風險動向。對于簡單或一般矛盾糾紛要在第一時間就地解決;對于疑難復雜問題,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分析研究、明確責任、著力化解;對不符合法律政策的糾紛要做好政策宣講和思想教育工作;對不屬于調處范圍的矛盾糾紛,及時分流;對重大矛盾糾紛或群體性事件苗頭,及時上報,防止一般矛盾糾紛激化為個人極端行為甚至群體性事件,嚴防嚴控“民轉刑”案件。
截至目前,共排查出各類矛盾糾紛1起,成功化解1起,累計發放法治宣傳資料1600余份,解答法律咨詢9人次,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來源:城步融媒體中心
作者:蔣俊 吳擁軍
編輯:伍玉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