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大同村調解現場
城步新聞網10月12日訊(通訊員 楊超虎)“十分感謝調解員的調解,幫助我解決了這個老大難問題,我現在可以安心出去打工了。”楊某高興地說。10月10日,蔣坊鄉大同村村民楊某來到蔣坊司法所申請調解糾紛,該所堅持“調解優先”的理念,成功調解這起合同糾紛案件,使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這是蔣坊司法所利用“背包式”調解化解群眾糾紛的一個縮影。
據悉,楊某于2002年1月30日承包了大同村的大栗山一片,并簽訂了承包合同,因近幾年出現了天然保護林補償金的相關政策,楊某要求大同村村委會將這筆資金按照合同要求發放,而村委會認為天然保護林補償金的政策是近幾年出的,按原來合同分配不合理,因此,雙方當事人就天保林補償金分配問題產生了分歧。該所“背包式”調解員了解情況后,立即趕到大同村村委會組織調解,通過給雙方當事人講法律、講情理、做思想工作,面對面調解,最終,經過調解人員的努力化解,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簽訂了人民調解協議書,同時,也消除了雙方的抵觸情緒,使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隨后,該所“背包式”調解員還現場以案釋法,為村民講解了《民法典》中關于合同糾紛、鄰里相處、婚姻關系等方面的知識。
下一步,該所將司法為民理念貫穿工作全過程,創新服務舉措,探索推進上門服務活動,有針對性地提供上門調解、釋法等服務,真正讓群眾感受到司法溫暖,切實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矛盾不上交”,以實際行動引導村民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提升全民法治意識和法治素養,營造和諧友善的社會氛圍。
來源:城步融媒體中心
作者:楊超虎
編輯:伍玉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