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新聞網4月14日訊(城步消防救援大隊供稿)近日,城步消防救大隊執法人員依法對轄區進行日常監督檢查時,發現位于儒林鎮城西路1號人民醫院門診樓內的劉某將堆放雜物在疏散通道上,占用了疏散通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八之規定。該大隊執法人員對其作出處罰決定,并下發了城消當行決字〔2023〕第0006號《當場處罰決定書》,對劉某給予人民幣貳佰元整的處罰,就作出當場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和依據,及其享有陳述、申辯的權利向法定劉某進行了告知。劉某承認了違法事實,不提出陳述和申辯。
邵陽消防提醒: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來源:城步融媒體中心
作者:城步消防救援大隊
編輯:伍玉桃